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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有人售卖违禁药品,是不是诈骗行为?

发布时间:2026-08-12 | 作者: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微信同号)
针对网上售卖违禁药品并声称“三次过海关”的情况,我们总结了常见的错误操作行为。1.轻信对方“三次过海关”的虚假宣传并继续支付费用:部分人可能因急于购买药品,忽略对方说辞的合理性,继续转账,导致损失扩大;2.自行联系售卖者“协商退款”:若直接与诈骗者沟通,可能被对方进一步欺骗(如要求支付“保证金”“手续费”),或因打草惊蛇导致对方销毁证据;3.未及时保留证据:删除聊天记录、丢弃转账凭证等行为,会导致后续报案或诉讼时缺乏关键证据,无法维护自身权益。若您已出现上述错误操作,或不确定如何补救,建议尽快向专业律师咨询,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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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网上售卖违禁药品并声称“三次过海关”的情况,我们分析可能影响处理的特殊情况或例外情形。1.售卖者确实通过“三次过海关”进口药品,但药品被误列为违禁药品:若药品本身并非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药品(如因政策调整或信息错误被误判),售卖者的“三次过海关”声称真实,此时可能不构成诈骗罪,但仍需确认药品是否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,否则可能涉及非法经营罪;2.售卖者“三次过海关”的声称部分真实,但存在夸大宣传:例如,药品确实通过海关进口,但并非“三次”,而是一次,此时需判断夸大宣传是否足以使您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。若夸大内容是核心欺骗点(如以“三次过海关”证明药品“稀缺性”“合法性”),仍可能构成诈骗罪;3.购买者明知是违禁药品仍购买,且与售卖者存在“合谋”:若您明知药品是违禁品,仍配合售卖者的“三次过海关”说辞(如协助转账、提供收货地址),可能构成共同犯罪,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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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网上售卖违禁药品并声称“三次过海关”的行为,我们分析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点。1.刑事责任风险:若您不慎参与购买,可能因“明知是违禁药品仍购买”涉嫌非法持有违禁药品罪。例如,您知道对方销售的是毒品,仍相信“三次过海关”的说法并购买,即使未实际收到药品,也可能因主观故意面临刑事处罚;2.证据链断裂风险:若您未保存与售卖者的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,可能导致公安机关无法锁定诈骗者,无法追回损失。例如,您删除了对方声称“三次过海关”的聊天记录,仅口头陈述,将难以证明诈骗事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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针对您询问的网上售卖违禁药品并声称“三次过海关”是否构成诈骗的问题,我们结合相关法律依据进行分析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(2020年修正版)规定:“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”本案中,售卖者声称“三次过海关”获取违禁药品,若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(如根本无药品、虚假宣传来源),客观上通过虚构“三次过海关”的事实欺骗您支付费用,则符合诈骗罪“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”的构成要件。即使涉及违禁药品销售,若同时存在诈骗行为,仍可依据该法条认定为诈骗罪,且可能与贩卖违禁药品罪数罪并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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