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,微信同号)

村干部选举,不过票数过半,是否还有选举机会?

发布时间:2026-07-23 | 作者: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微信同号)
针对您咨询的“村干部选举八选六情况下支委未当选但票数过半是否还有选举机会”的问题,我们为您分析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。1.另行选举程序违法风险:若村民选举委员会未按法律规定组织另行选举(如未将第一次投票未当选但得票多的候选人纳入另行选举名单),可能导致另行选举结果无效。例如:某村八选六时,支委候选人甲票数过半但未当选,选举委员会却直接重新提名新候选人进行选举,未将甲纳入另行选举名单,甲可主张选举程序违法,要求撤销结果。2.票数认定争议风险:若另行选举中对“已投选票总数”的统计存在分歧(如部分废票是否计入总数),可能导致候选人得票是否达三分之一的认定争议。例如:另行选举中已投选票总数为100张,候选人乙得票32张,选举委员会认为废票应排除,已投有效票为95张,乙得票未达三分之一(需32张以上),从而认定乙未当选,乙可能因票数统计标准问题产生纠纷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针对您咨询的“村干部选举八选六情况下支委未当选但票数过半是否还有选举机会”的问题,我们结合法律依据为您分析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(2018年修正)第十五条规定:“选举村民委员会,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,选举有效;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,始得当选。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,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。另行选举的,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,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,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。”在您描述的“八选六”场景中,若支委候选人未当选但票数过半,说明存在“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”的情况(即6个应选名额未选满),因此该候选人可进入另行选举,作为得票多的候选人参与竞选,若在另行选举中得票最多且不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,即可当选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针对您咨询的“村干部选举八选六情况下支委未当选但票数过半是否还有选举机会”的问题,我们提醒您注意以下常见错误操作。1.忽视另行选举的时间限制:部分候选人认为票数过半就一定能自动当选,未关注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的另行选举通知,导致错过竞选时间,失去当选机会。2.未核实候选人资格:若候选人在第一次投票后因其他原因(如违反选举纪律)被取消资格,却未及时向选举委员会确认,盲目参与另行选举,可能导致竞选无效。3.未保存选举证据:若另行选举中出现票数争议,候选人无法提供第一次投票的得票记录等证据,可能无法证明自身符合候选人资格,影响竞选结果。若您担心自己可能存在上述错误操作,或对选举结果有异议,可进一步向专业律师咨询,避免因操作不当错失机会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针对您咨询的“村干部选举八选六情况下支委未当选但票数过半是否还有选举机会”的问题,我们为您分析可能影响处理的特殊情况。1.存在选举舞弊行为:若本次选举中存在贿选、伪造选票等舞弊行为,经调查核实后,原选举结果可能被宣告无效,需重新组织选举,此时支委候选人的票数过半情况将失去效力,需重新参与竞选。例如:某村选举中发现候选人丙通过向选民发放现金拉票,经乡镇政府调查确认后,原选举结果无效,需重新选举,丙即使之前票数过半也需重新参与提名和投票。2.选民对选举结果提出有效异议:若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提出选举程序违法的异议,经上级部门审查确认异议成立,原选举结果可能被撤销,需重新组织选举,支委候选人的票数情况需重新计算。例如:某村100名选民中20人联名提出选举计票时存在漏票情况,经县级民政部门核实后,确认计票错误,原选举结果无效,需重新选举,支委候选人的票数过半情况需以重新计票或重新选举的结果为准。

上一篇:与外甥女结婚的法律约束是什么

下一篇:暂无

← 返回首页